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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技術處「A+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」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
雷登提供專業A+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輔導,包含了計畫範例及評估分析、創新性討論彙整,關鍵技術論點優化,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結案專利KPI輔導。
詳細介紹

經濟部技術處「A+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」

鼓勵國內企業在臺設立研發中心計畫

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劃簡介

以「研發環境建構」作為主要任務,協助業者建立研發組織與團隊、建構研發管理制度(包括內部人員訓練與激勵制度、研發專案管理制度、外部研發資源整合機制、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及專案績效評估機制等)及發展核心技術能耐或有特色的營運模式,使研發中心成為創意源源不絕的環境,蓄積企業之研發能量。

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劃申請資格

為鼓勵與協助企業成立體質優秀之研發中心,充份協助產業進行價值創新,所需具備申請資格如下:

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、合夥事業或公司。

有意投入研發並持續擴增研發能量之企業。

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,且公司淨值(股東權益)為正值。

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(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)。

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劃經費補助:

本計畫提供新聘碩士(含)學歷以上之人員人事費(包含創新或研究發展、專利管理、研發管理制度系統平台維護等人員)、計畫主持人人事費、國內外顧問專家費、訓練費、專利申請費及研發管理制度所需系統之設備使用費等科目之補助,補助比例最高可達100%,另企業可於計畫書中編列其他研發人員人事費及合作研究費(以自籌款支應),計畫總補助比例最高以50%為上限,實際補助比例由本部審查會視計畫內容、研發中心組織質與量之成長調整之。

研發替代役員額:經本部核定之「研發中心」,係屬於研發替代役制度政策支持度之子項目之一。

本部將協調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與內政部,持續將研發中心列為研發替代役員額之重點支持項目,協助研發中心廠商爭取研發替代役員額核配數,惟公司實際獲核員額數,仍需依研發替代役政策與規定程序辦理。

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劃經費核定:

1次核定2年經費,最高可補助2,000萬元。

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劃審查重點:

公司研發能量與產業現況。

組織架構與任務。

研發領域布局規劃。

智慧財產權布局及管理

預期效益:強調組織成長目標之訂定,包括質化與量化目標。

研發資源規劃。

研發管理制度規劃:包括內部人員訓練與激勵制度、研發專案管理制度、外部研發資源整合機制、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及專案績效評估機制等制度之規劃。

未來發展願景:自計畫結案後3年之發展願景與研發規劃

►計畫網站:技術處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