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升級轉型貸款 對象:符合於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。 用途:依「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」,對於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之產業,該產業之企業為升級轉型所需資本性或週轉性支出 貸款額度:貸款額度:資本性貸款不得超過新台幣1仟萬元、週轉金貸款不得超過新台幣5佰萬元。 期限: 1.資本性支出:營業場所最長15年,機器設備最長7年。 2.週轉性支出:最長5年。 利率:依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,浮動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