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政策性貸款

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

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
對象: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並依貿易法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之公司
用途:品牌推廣所需之支出
貸款額度:每戶每一計畫所需資金最高7成
期限:最長7年。
利率: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2%浮動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