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政策性貸款

建構研發環境優惠貸款

建構研發環境優惠貸款

 

對象:
網際網路業、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之業者。

用途:
從事研究發展建構之研發環境所需,包括從事研究發展活動必要取得之場所(含

土地、廠房及辦公室)、機器設備、電腦軟硬體設備、智慧財產權及其他從事研

究發展活動必要之營運資金。

額度:
每一計畫貸款額度,以不超過該核准貸款用途投資金額之80%為限。

利率:
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2%機動計息。

借款期限:

1.土地、建物及其他相關有形資產:最長15年;寬限期最長3年。

2.機器設備、電腦軟硬體設備及其他相關有形資產:最長7年,寬限   期最長2年。

3.智慧財產權及營運資金:最長5年,寬限期最長1年。

擔保品

本行認可之擔保品或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。